未有公告说明身份
2014年8月1日, *ST贤成发布重组公告,拥有极草系列产品的青海春天将借壳上市。此后,市场上对借壳方青海春天的质疑声不断。1月22日,证监会有条件通过了此项重组,不过要求*ST贤成进一步披露标的公司“试点产品”身份内容和认证过程,并就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在重大风险提示中做特别说明,同时需要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证监会同时强调,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而昨日正是10个工作日的最后一天。
*ST贤成昨日在确定收到北京商报记者发去的采访邮件后,截至发稿前未给予回应,也并未以公告形式公布。而青海春天方面昨日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此前*ST贤成在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表示,极草是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是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但并未对旗下主打产品极草“试点产品”的身份做进一步说明。
而在1月30日披露的公告中,青海春天也重申,“基于青海春天研发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创新属性,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药品,也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产品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